嫖娼后认为300元太贵,强行又摸一会,是强制猥亵犯罪?

2022-02-13 21:53:02

三国志11攻略

嫖娼后认为300元太贵,强行又摸一会,是强制猥亵犯罪?

男女存在卖淫嫖娼关系的情况下,一方给钱,一方出卖肉体,虽然是不道德的行为,也是行政违法行为,但也还算不是犯罪。但是如果交易差不多结束的时候,认为费用太贵,要求再摸一会儿,女生不从。男生硬来,此时,如何定性呢?男生的行为是犯罪吗?

一、案例题内容

20XX年1月20日晚,被告人王某、孙某与罗某吃饭、喝酒后,一起入住XX精品酒店8606房,由孙某支付房费。次日凌晨1时许,罗某通过微信,联系被害人卖淫女小花前来卖淫。在招嫖过程中,罗某与卖淫女小花达成嫖资300元的合意;且王某、孙某达成共识,在卖淫嫖娼期间,二人离开该入住的房间,将房间留给罗某与卖淫女使用。随后,卖淫女小花来到上述房间收取嫖资后,与罗某发生了性关系。

期间,王某、孙某依约定离开房间,在房外走廊等候,直至罗某嫖娼完事。嫖娼完毕后,罗某离开房间,王某、孙某随即进入该房与卖淫女卖淫女小花同在;由二名被告人与卖淫女小花就继续卖淫嫖娼进行交涉,后因意见不合产生争执。他们认为见到小花之后,小花的颜值身材不值300元,要求降价,但是,女生小花不同意。于是,王某、孙某、罗某就提出再摸一会儿,算是赠送的。但是,女生小花不同意。王某、孙某不顾卖淫女小花反抗,分别强行将卖淫女小花推倒,然后强行抚摸。在卖淫女小花反抗、呼救,并极力逃离情况下,他们才作罢。后女生小花拨打了报警电话。

二、焦点问题

本案中,王某等三人是否构成犯罪呢?是强制猥亵罪吗?要求卖淫女赠送摸一会儿,这算是刑事犯罪吗?

三、分析

强制猥亵罪其实是刑法中非常传统的罪名。通常是指以暴力、胁迫、药剂、催眠术或其他方法对女生进行猥亵的犯罪行为,寻求的是性交以外的刺激。

构成强制猥亵罪的,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如果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,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可见,强制猥亵罪还是比较严厉的罪名。

本案中,三名被告与被害女生达成了性交易的约定,也支付了价格,女生也提供了性服务,那么他们发生亲密关系不构成强奸罪。

是否构成强制猥亵罪呢?其实是构成的。性交易已经完成,三名被告人还要求对被害女生进行抚摸,女生同意则没什么法律问题,关键女生不同意三名被告还硬来,强行对其采取抚摸措施,违背了女生的意愿,对女生造成了侵犯,构成强制猥亵罪。

更不幸的是,本案中,三名被告人属于聚众对被害女生进行强制猥亵,面临的法定刑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判这么重,你认为合适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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